2018年部门预算经龙岩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岩市统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新型业态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按规定协管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部门领导,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承担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统计部门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龙岩市统计局(含普查中心) | 财政核拨 | 25 | 24 |
龙岩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4 | 4 |
龙岩市能源监测统计中心 | 财政核拨 | 4 | 4 |
龙岩市社会科技统计中心 | 财政核拨 | 3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统计部门主要任务是:龙岩市统计局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按照全省统计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落实,统计改革有成效。
(二)聚全力,统计调查更高效。
(三)出真招,统计基础再夯实。
(四)优质量,统计服务更精准。
(五)重宣传,统计法治再推进。
(六)强素质,队伍建设稳推进。
(七)帮扶责任得落实。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统计部门收入预算为810.54万元,比上年增加216.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基本支出增加、普查年度普查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0.5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10.54万元,比上年增加216.4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9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5万元,公用支出35.28万元,项目支出269.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0.54万元,比上年增加216.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基本支出增加、普查年度普查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项级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主要用于 |
2010501 | 行政运行(统计信息事务) | 330.52 | 人员工资等支出 |
2010505 | 专项统计业务 | 44.45 | 统计日常业务开支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225 | 普查活动开支 |
2010550 | 事业运行(统计信息事务) | 99.69 | 事业人员工资等支出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84 | 退休人员开支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4.13 | 养老保险支出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1.8 | 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3.71 | 行政人员医疗支出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7.91 | 事业人员医疗支出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6.49 | 公积金支出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0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1.76%,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缩减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保有车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统计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6万元,比2017年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驻村开支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统计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统计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统计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69.4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门政府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情况表
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13.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14.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表:市统计局.rar